如题所述
我国目前对建设工程条件的审批,存在颁发“施工许可证”和批准“开工报告”两种形式。多数工程是办理施工许可证,部分工程则为批准开工报告。开工报告制度是我国沿用已久的一种建设项目开工管理制度,现在,很多建设项目逐渐转变为施工许可制度。二者只要其一,不得重复办理。开工报告审批必须符合国务院的规定,其他部门规定无效;施工许可证申请是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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