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康氏文化研究会研究会章程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4-06-09

南阳市康氏文化研究会章程


一、总则


1. 名称:南阳市康氏文化研究会


2. 性质:非企业性社会组织,由文化产业研究者、爱好者、康姓同仁及社会各界人士组成


3. 宗旨:在法律允许范围内,遵循社会主义道德,开展姓氏研究,促进文化产业的发展


4. 管理:接受南阳市民政局指导和监督,住所在长江路恒康汽车销售服务公司院内



二、业务范围


1. 研究康氏文化,出版相关书籍,主办会刊,推动姓氏文化建设


2. 组织文化活动,学术讲座,开展文化交流与合作



三、会员


1. 会员分类:单位和个人会员


2. 入会条件:关心研究,拥护章程,具备影响力


3. 会员权利与义务:享有选举权、参与活动等权利,履行执行决议等义务


四、组织机构


1. 会员代表大会为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制定章程、选举理事等


2. 理事会负责日常执行,常务理事会负责闭会期间工作


五、财务管理


1. 资金来源:会费、捐赠、政府资助等


2. 资金使用:用于章程规定的活动,接受监督


六、章程修改


1. 章程修改需经理事会和会员大会审议并报相关机构核准


七、终止程序


1. 终止需经会员大会同意,财产用于相关事业发展




扩展资料

南阳市康氏文化研究会是由文化产业的研究者、爱好者、康姓同仁、社会各界友好人士和组织自发组成的非企业群众性社会组织。 经南阳市民政局批准,研究会于2007年4月22日正式成立,业务主管单位为南阳市地方史志办公室。 南阳市康氏文化研究会聘请国家材料科学专家准贝氏体钢发明人——西北工业大学著名教授、博士生导师康沫狂为首席顾问,河南大学教授康天峰,南阳作家、南阳理工学院文法学院兼职教授逵富太,南阳市史志办副主任、地方史专家黄运甫为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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