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同生的缅怀英烈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6-06-05

1981年5月28日,衡阳市祁东县公安局民警官同生在祁东汽车站旅社擒拿持枪罪犯时,英勇负伤,壮烈牺牲,被公安部授予“一级英雄”称号。
2007年2月7日,湖南省公安厅副厅长王东贵和衡阳市公安局领导慰问了公安烈士官同生家属,并送去了慰问金。慰问了官同生妻子,看望了官同生的儿子官起军、女儿官芳。
2009年4月4日,湖南省公安厅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厅长唐中元,公安厅警令部副主任戴纲在衡阳市公安局有关领导陪同下,率祁东县公安局全体民警一起前往官同生烈士墓前举行祭奠仪式,深切缅怀为维护社会稳定和人民利益而英勇牺牲的公安英烈,表达对公安英烈的崇敬和深切怀念之情 。
2012年4月1日,祁东县公安局组织部分青年志愿者民警参加了“缅怀革命先烈,感恩幸福生活”为主题的缅怀革命先烈官同生的活动。衡阳市公安局政治部副主任、警官培训中心主任宁杰参加祭奠活动并代表衡阳市局党委给先烈家属送慰问金。衡阳市公安局教育训练科副科长彭伟、团县委副书记谢琳琳一起参加祭奠活动 。
2014年5月28日,祁东县公安局举行纪念官同生烈士牺牲33周年活动,祁东县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肖良彪以《向官同生同志学习,做有血性的人民警察》为题上党课,县委督导组第11组成员、县公安局全体党员民警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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