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美国是不是鼓励华人留学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6-06-15
是的,
选择美国作为官派留学生的目的地的原因
虽然,美国在当时的世界地位无法和如今相比,甚至可能难以进入世界强国前五名。但自中国被迫打开国门以来,美国一直没有对华实施直接的战争侵略,反而显得非常亲善,给清政府以良好印象。其中美国第一任驻华公使蒲安臣甚至在卸任后被奕亲王、李鸿章等人聘为第一个出使国外的使节,他和美国签订的《蒲安臣条约》不仅没有赤裸裸地割地赔款的项目,反而明文规定拥护中国的主权,原则上平等互惠。虽然,蒲安臣这个条约后来被总理衙门认为是越权的行为,但最后还是承认了,并且也增进了他们对美国的好感。

在征得清廷大臣好感的同时,《蒲安臣条约》还规定:“嗣后中国人欲入美国大小官学,学习各等文艺,须照相待最优国之人民一体优待。美国人欲入中国大小官学学习各等文艺,亦照相待最优国之人民一体优待。”为中国学生入读美国学校提供了法律依据,这是当时的其他国家所不能比拟的。
另外,近代留学发端时期的微观历史进展也照顾了美国。1847年,布朗牧师带走了三个孩子前往美国留学,数年以后,其中的一位容闳获得了美国耶鲁大学的学士学位,另一位黄宽转往英国,在爱丁堡大学医科毕业。虽然,黄宽的学位和学力比容闳要强,但容闳那提携后人留学海外的宏愿和执着远非黄宽所比,他归国后一直致力于派遣更多的学生留学海外,甚至逐步使自己的意见影响到了曾国藩、李鸿章等左右局势的晚清大员。这样,在早期留美、留欧学人的角逐场上,代表美国教育的容闳占据了上风,成为决定留学国度的比较直接的原因。
在这种情况下,当慈禧太后批准曾国藩、李鸿章、丁日昌“选聪颖幼童,送赴泰西各国书院学习军政、船政、步算、制造诸学”的奏折,拟启动幼童留学海外时,晚清政府理所当然地选择了美国为首批官派留学生的派遣地,于是就有了被曾国藩后来称为“固属中华始创之举,抑亦古来未有之事”的大清幼童留美教育的成行。
第2个回答  2016-07-26
感觉不是很支持吧,洋务运动时很多华人小孩去美国留学其中包括詹天佑不过后来很快就回来了,美国倒是很支持华人到美国去打工。你要穿越去清末留学?(开玩笑)
第3个回答  2016-06-02
是的,只不过是少数家庭能负担
第4个回答  2016-07-07
洋务运动啊,如果是那个时候的确是,师夷长技以制夷的年代
第5个回答  2016-07-19
要回答这个问题,需要深入这个事情的前后脉络:1901年(辛丑年)9月,中国和11个国家达成了屈辱的《解决1900年动乱最后议定书》,即《辛丑条约》。
该条约第六条规定:清政府赔偿俄、德、法、英、美、日、意、奥八国及比、荷、西、葡、瑞典和挪威六“受害国”的军费、损失费4亿5千万两白银,赔款的期限为1902年至
1940年,年息4厘,本息合计为9亿8千万两,是为“庚子赔款”。其中俄国以出兵满洲,需费最多,故所得额最大,为1亿3037多万两。
中国当时的人口
大约45000多万人,庚子赔款每个中国人被摊派大约一两银子。这笔钱史称“庚子赔款”,西方人称为“拳乱赔款”(Boxer Indemnity)。
其中美国应得到其中的3200多万两,折合2400多万美元(这笔钱很多,那时候美国刚从俄国花720万美元买下阿拉斯加,这笔钱相当于3个阿拉斯加)。美国国会于1908年通过一条法案,决定退回中国在1901年(庚子)为八国联军赔款的余额——换言之,即美国扣除义和团之乱中所受的生命财产等实际损失和历年应有的利息以后的额外赔款。
中国政府乃自动提出利用此退回的款项,作为派遣留美学生的学杂费。经过美国政府同意之后,乃有庚款的第一批退款。1924年,美国国会二度通过同样法案,乃有庚款的第二次退款。这样才成立了“中华教育文化基金会”——简称“中华基金会”。
第一批退款培养的学生:四十七人之中包括后来的清华大学校长梅贻琦,以及其他后来在中国科技界很有建树的许多专家。第一批退款培养的学生:七十人是在1910年在北京考选的,然后保送赴美进大学深造。另外还有备取七十人,则被录入于1910年至1911年间所成立的“清华学校”(清华大学的前身),作为留美预备班。即清华预备学堂。
由此可见,当时并非美国鼓励华人留学,而是清政府与美国政治妥协的结果,即赔款换学费。美国借此插手远东政治。清政府获得遮羞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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