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师范大学志愿者总队:如何打破对志愿服务的五个误区?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4-05-21

浙江师范大学志愿者总队纠正了一些常见的误解,他们并不是:


维度一:闲人烂好人

志愿服务并非闲暇之余的“额外”行为,而是未来公民自愿承担时代责任的体现。大学生志愿者并非仅仅是“雷锋精神”的附庸,而是源于人性向善的内在驱动力,他们有义务和责任参与社会事务,为社会进步贡献力量。


维度二:上门服务生

志愿服务并非随意的“免费服务”,而是遵循组织使命的理性行动。大学志愿者要根据组织目标和学习需求提供服务,而非单纯满足个人或组织私欲,他们扮演的是公共利益的传播者。


维度三:万能胶

志愿者并非“全能”的,服务是有选择的,要注重力所能及,避免“样样都做”的无效付出。服务学习性意味着在服务中学习成长,而非简单劳动,大学志愿者要以学习为主,服务为辅。


维度四:廉价劳动力

志愿服务基于道义和人格尊重,是神圣的契约,而非无偿劳动力。志愿者有权获取必要的保障,组织和个人也应给予合理支持,志愿服务是互利共赢的,而非单方面的付出。


维度五:喊口号者

志愿服务不只是形式,而是公益使命下的绩效最优。组织要注重服务的实际效果,通过量化、公开的工作绩效,实现组织和社会价值的最大化。


浙江师范大学志愿者总队强调,志愿者的角色是多维的,他们不仅是时代责任的承担者,也是公共利益的传播者和学习者,他们的服务是有目的、有成效的,而非简单的行为展示或义务履行。
扩展资料

浙江师范大学志愿者总队创建于2003年3月1日,是浙师大党委领导、浙师大团委指导下的,由浙江师范大学的在校学生和新近毕业生管理的公益性、非营利性、非政府性、学生自治的校级组织,负责浙江师范大学全校的青年志愿者的注册和服务工作。其组织的成员关注公益志愿、服务学习、领导力培养以及社会责任感培养。浙江师范大学志愿者总队是金华最大的公益性学生组织,是金华第一个把“服务学习”作为服务理念的NGO组织,是金华第一个把“服务型组织”和“学习型组织”作为组织发展方向的NGO组织,在金华高校公益服务系统中具有极其重要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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