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费用是不能按照农合进行报销的,工伤费用应该由单位和工伤保险基金共同承担,员工是不用承担医疗费用的,也不能进行其他突进进行报销。
依据《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1、工伤救治的医疗费、康复费;
2、医院伙食补贴;
3、总规划区外医疗的交通、住宿费用;
4、伤害号安装配置费用
5、日常生活不能自理,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护理生活费用;
6、工伤一次性伤残津贴和工伤1级至4级的职工每月伤残津贴;
7、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贴;
8、因工死亡的,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扶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9、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三十九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1、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2、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3、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扩展资料:
工伤索赔的赔偿项目有以下几种情况:
1、一般伤亡(不包括伤残)赔偿
医疗费用、伤者住院期间的食品补贴、生活护理费用、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费和住宿费。
2、赔偿残疾
医疗费用、伤员住院期间的伙食费、生活照护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费、住宿费、辅助费、一次伤残补助、伤残津贴、工伤一次医疗补助、一次残疾就业补助。
3、死亡赔偿
丧葬津贴、伤亡一次性补助金、赡养亲属补助金。
4、工人下落不明情况
工伤人员外出或抢险救灾的失踪补偿项目,根据不同情况确定。如雇员未被宣布死亡,其直系亲属可获得的补偿项目包括:赡养费及50%的一次性死亡津贴(如雇员在生活上有困难);雇员被宣布死亡时,其直系亲属可获得的赔偿项目包括:丧葬费、赡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死亡补助金。
参考资料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