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离婚,丈夫在外与别的女人同居并生育孩子,会构成重婚罪吗?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06-12
我国是一夫一妻制的国家,婚姻应当是神圣的,是有爱的,任何不尊重婚姻的人都应该受到道德的谴责。那么,回到问题中来,丈夫在外与别的女人同居并生育孩子,会构成重婚罪吗? 先说答案,丈夫和小三都有可能构成重婚罪!我们先分析罪名是如何成立,再说说应该怎么收集证据。

我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了重婚罪: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最高人民法院在一个批复中明确规定“新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发布施行后,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仍应按重婚罪定罪处罚。

因此,重婚罪的构成分为两种情形:

一是有配偶而与他人登记结婚或者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形成事实婚姻的;

二是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登记结婚或者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形成事实婚姻关系的。

由上述的法条分析可以得知,丈夫出轨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构成重婚罪!小三如果明知你的丈夫已经结婚还与之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也同样构成重婚罪!

问题中提到了丈夫与小三还生了一个孩子,那么这个孩子能不能证明双方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呢?答案是不能,因为同居也可能生孩子! 而仅仅只是同居,没有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也不构成重婚罪的! 要证明重婚罪,需要收集以下证据 :

一、第三者的身份信息,例如姓名、长相、工作单位、住址等;

二、可以通过法院调取双方聊天记录,查找他们对彼此的称呼;

三、录制载有二者亲密行为的录音录像;

四、走访二者同居住所的邻居获取证言,同时尽量说服他们出庭;

五、申请法院调取丈夫以配偶名义签字办理的住院手续、同意手术的材料等。

还要其他证据就不一一列举,尽量把证据收集齐全,自己不能调取的证据可以 申请人民法院调取 。

总之,婚姻不易,且行且珍惜,如果受到了伤害,也不要一味忍让,要学会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一旦发现对方有不忠实婚姻的行为,不要蛮干,要注意证据的收集,为自己争取应得的利益。以上是我的观点,欢迎与我一起讨论。

图源网络,侵删。

最高人民法院于1994年12月14日作出的《关于〈婚姻登记管理条例〉施行后发生的以夫妻名义非法同居的重婚案件是否以重婚罪定罪处罚的批复》指出:“新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1994年1月12日国务院批准,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发布)发布施行后,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生活的,仍应按重婚罪定罪处罚”,该批复对重婚行为进行了扩大解释。

因此,重婚罪中的“结婚”应当包括登记结婚和事实婚姻。

你丈夫是先法定婚姻,后实事婚姻,属于重婚。

重婚案件属于自诉案件,法院是不诉不理,你要起诉你丈夫。

另外,与你丈夫一起的另一半是不是重婚,要看她是不是已婚或者知不知道你丈夫已婚。如果她未婚且不知道你丈夫已婚,她不够成重婚。

这在五六十年代,绝对是重婚罪,为什么现在有人有恃无恐,有些人为不已得知的因素掺杂在里面,使本来风和日丽的艳阳天,搞得灰蒙一片!

这一点应该这样说、没离婚和别人生了孩子、要看他登记结婚了没有、没有登记结婚还算不上重婚、因为法律不承认、算是私生子

根据提供的情况:这个就是现实版的重婚罪。

按我们的现行法律要在没有离婚的前提下,又与他人结婚者才叫重婚!这个规定似乎有点保护个别能干人,在没有离婚的情况下,养小三是最保险的先择!我认为,这样来定义重婚存在很大缺陷,纵容了有钱的滑头人,老实人永远吃亏!

上面不是有人回答吗,已婚者,又与别人有小孩同居属重婚,不告不受理,告了才受理。这夲身就是一种保护办法。不够严肃。仔细想想吧。

你不告,相安无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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