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曲靖重金属污染水库事件的重拳整治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6-06-03

媒体曝光了云南陆良“非法倾倒铬渣致污事件”,中国无机盐工业协会及铬盐分会,于2011年8月22日在北京召开了《铬化物生产企业厂长经理紧急工作会议》,参加会议的有国家发改委石化处、石化联合会环保质量部、产业发展部有关领导。协会名誉会长叶海廷、会长吴明钰、副秘书长王佩琳、铬盐分会会长温洪涛以及13家企业30多名代表到会。
会议首先通报了陆良非法倾倒铬渣致污事件,云南陆良化工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徐建根就本次企业铬渣污染事件做了深刻检讨,并对由此给协会带来的麻烦、给行业造成的不良影响,致歉,深感内疚。他表示将吸取深刻教训,认真整改。
会议要求企业要加强自律,要以对国家、人民、子孙后代高度负责任的态度做好企业工作,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实践社会责任。要认真严格执行国家针对铬盐行业颁发的各项法规、产业政策和标准,加强企业内部管理、坚持把自己的事情做好,强化行业自律,这是确保企业和行业健康发展的根本。会议特别学习了2005年国家发改委、环保部联合颁发的发改环资〔2005〕2113号文件。
按会议要求,各企业认真汇报了历史遗留及当年生产产生的铬渣处置及综合利用情况和存在的问题。会议对各企业生产能力及遗留铬渣治理情况逐一进行了核实,要求数据不完整和不准确的企业再认真进行核实。对未完成遗留铬渣处置任务的企业提出了要求,争取在限期内完成治理任务。对铬渣治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要求协会向有关部门领导反映,争取进一步得到国家的支持,协助企业开展铬渣综合利用。
会议建议生产企业所在省市的工业主管部门和环保部门加强监管与核查力度,要求企业认真接受媒体和公众的监督,作好自己的工作。 截至目前,我国仍有大量铬渣的堆放和填埋不符合危险废物处置要求,部分铬渣甚至堆存于重要水源地和人口稠密地区,这些未经无害化处置的铬渣严重污染了地表水、地下水和土壤。
两个多月前,与云南省陆良化工实业有限公司签订协议的两名承运人将5000余吨铬渣非法倾倒在曲靖市麒麟区农村的路边和山坡上,引发后果严重的“非法倾倒铬渣致污”事件,就是我国目前铬渣处理乱象的最残酷写照。
在中国化工网公布的《无机盐行业“十二五”发展规划》(摘要)中提出,到“十二五”末,铬盐当年产生的含六价铬铬渣要实现100%综合利用或无毒化处置,彻底完成历史遗留的铬渣无毒化处置或综合利用。
这也意味着,两部委提出的既定铬渣整治目标整整晚了5年时间,这5年间类似云南曲靖的铬渣污染将随时可能再次出现。
有鉴于此,此次针对铬盐行业的环保整治,从规模上将不及铅酸蓄电池行业,但整治的方式和决心却与早先的行动类似。
环保部污染防治司司长赵华林在接受中国证券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此次针对铬盐行业的环保整治,原则上与早先环保部对铅酸蓄电池行业的整治原则一致,环保部将采取最严格的措施,对有问题的企业,一律采取先停产再整顿的原则,防止企业的拖延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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