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卫·休谟的人物生平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6-05-12

大卫·休姆(David Home)(后来改名为休谟〔Hume〕)在1711年4月26日(儒略历)生于苏格兰爱丁堡的一座公寓里,父亲是在宁威尔区(Ninewells)担任律师的约瑟夫·休姆、母亲是法尔科内夫人。休谟在长大后偶尔也会回到宁威尔区的老家居住,他在1734年将名字从休姆改为休谟,因为英国人很难以苏格兰的方言正确念出休姆这个名字。休谟在年仅12岁时就被家里送到爱丁堡大学就读(当时正常的入学年龄是14岁)。最初休谟打算从事法律职业,但不久后他发现自己有了“一种对于学习哲学和知识以外所有事物的极度厌烦感,当我的家人想像我正在阅读屋埃特和维尼阿斯(两位当时著名的法学家)时,我实际上却是在阅读西塞罗和维吉尔的著作。”休谟对于大学里的教授都不抱好感,他曾在1735年告诉一名朋友说:“你根本不能从教授身上学到任何东西,那些东西在书里都有了。”
在那个时代,一个贫穷的苏格兰人能选择的生涯途径相当少,休谟面对的是成为家庭教师或是成为商人的职员这两个选项,他最后选择了后者。 在1744年出版《道德和政治论文集》(Essays Moral and Political)一书后,休谟申请担任爱丁堡大学的“伦理学和精神哲学”系所的教授,但被大学拒绝。在1745年詹姆斯党叛变的时期中,休谟成为当时被官方形容为“疯子”的安那代尔侯爵(1720-1792)的家庭教师,这份工作只维持了一年左右便结束。不过,也是在这段时间,休谟开始撰写他的历史巨作《大不列颠史》(The History of Great Britain)一书,这本书的写作持续了15年,写成时已超过了一百万字,最后从1754至1762年间分成六册发行。在这段期间休谟参加了由詹姆斯·伯尼特(James Burnett)创办的教规门讲会(Canongate Theatre),借此也认识了其他许多当时在爱丁堡的苏格兰启蒙运动哲学家。从1748年开始他担任了圣克莱尔将军的秘书长达三年,同时一边撰写他的《人类理解论》一书(An Enquiry concerning Human Understanding),然而和前几本书一样,这本书在当时出版时也没有获得重视。
这时休谟遭到教会指控为异端,休谟的一名年轻朋友以教士身份挺身替他辩护,主张休谟身为无神论者是属于教会管辖的范围之外。尽管后来休谟被判无罪,格拉斯哥大学仍然拒绝了休谟担任哲学教授的申请,这可能也是因为另一名正大力批评休谟形而上学的哲学家Thomas Reid刻意阻挠所造成的。依据休谟的自传,要直到他在1752年回到爱丁堡后“爱丁堡大学才让我成为他们的图书馆馆长,担任这个职位只能获得很少的薪水,但却让我有机会接触一个这样庞大的图书馆。”爱丁堡大学图书馆的丰富资源使休谟得以继续他在《大不列颠史》上的研究。
休谟最终以一个评论家和历史学家的身份闻名,他庞大的《大不列颠史》一书叙述了从撒克逊王国到光荣革命的历史,这本书一出版便成为畅销书。在这本书里休谟将政治体制下的人民形塑为一种文化习俗的产物,这些人传统上倾向于服从既有的政府,只有在面对无法确定的情况时才会寻求改变。从这个观点来看,只有宗教的差异才能使人偏离他们的日常生活、开始关注政治的事务。 休谟早期写下的论文“论迷信与宗教”就已经立下了几乎所有他之后有关宗教历史的著作根基。在休谟那个年代,想批评宗教信仰的人仍然必须抱持谨慎的态度,举例而言仅在休谟出生的15年前,一名18岁的大学生Thomas Aikenhead只因为评论基督教是“胡说八道”便被教会起诉,最后还被定罪以亵渎罪名处以绞刑。因此休谟也是只以转弯抹角的方式表达他的理论,大多是以虚构的角色在对话录中呈现。休谟一直没有承认自己是《人性论》一书的作者,直到1776年他去世的那年为止。他的论文《论自杀》和《论灵魂不朽》,以及他的《自然宗教对话录》(Dialogues concerning Natural Religion)一书都是在他死后才出版(分别在1778和1779年出版),这些著作也都没有注明休谟或是出版商的名字。休谟为了掩藏自己作者身份而做出的这些安排也使得今天学者们对于休谟究竟是自然神论者或是无神论者仍有极大的争议。不管如何,在当时有关休谟是无神论者的传言的确使得休谟求职时四处碰壁和受阻。
休谟曾向朋友提及一次他在偶然间被“转化”为基督徒的过程:当他前往监督自己新居建筑工地的途中跨过爱丁堡市中心一片刚干枯的湖泊时,他不小心滑入了泥沼中,由于身型肥胖而爬不出来被困在了那里。这时一些卖鱼妇人刚好路过,看到了休谟的窘境,但她们很快便认出他是那位知名的无神论者,于是拒绝救援他,直到休谟答应要成为一名基督徒、并且被迫在泥沼中朗读主祷文和信经之后,这些壮硕的卖鱼妇才将他拉起。休谟事后向朋友开玩笑道这些卖鱼妇是“他所遇过最聪明的神学家了”。 从1763年至1765年间休谟担任巴黎的哈特福伯爵的秘书,在那里他受到了伏尔泰的钦佩并且被捧为巴黎社交圈的名人。同时他也认识了让-雅克·卢梭,两人最初成为要好的朋友,但最后因理念不合而分散。休谟这样描写他的巴黎生活道:“我真的时常想回归爱丁堡那平凡而粗糙的扑克牌俱乐部…以矫正并缓和这段时间以来那么多的感官刺激。”在1768年休谟回到爱丁堡定居。到了1770年左右,随着德国哲学家伊曼努尔·康德夸赞是休谟让他从“教条式的噩梦”中觉醒,休谟的哲学著作开始获得大众的注意,也是在那之后他才获得了他一辈子都没有获得的声誉。
詹姆士·包斯威尔在休谟去世的前一周拜访了他,休谟向包斯威尔透露他坚定的将人在死后还会有来生的理论视为“最不合理的迷信”。休谟替自己写的墓志铭是:“生于1711,死于[……]—空白部分就让后代子孙来填上吧。”休谟在1776年去世后被埋葬在他生前所安排的“简单的罗马式墓地”,地点位在爱丁堡卡尔顿山丘(Calton Hill)的东侧,俯瞰山坡下他位于城内的老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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