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子陶的大事记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6-06-03

1933年 7月,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任共青团上海法南区委组织部长。
10月,任共青团江苏省委巡视员,不久调任共青团沪西区委书记。
1938年 5月,任中共宁绍特委委员、组织部长。
6月,兼任中共嵊县县委书记。
1939年 4月,调任中共浙江省委秘书,参与中共浙江省第一次党代大会筹备工作。
1940年3月,任中共浙西特委宣传部长。是年冬,转至苏北根据地工作,曾任中共阜东县委副书记。
1944年7月,进华中局党校学习。
1945年3月,由华中局派回浙东根据地,任中共嵊新奉中心县委书记。
1945年11月,到华中局组织部任职。
1947年5月起,担任华东局工作队队长、华东局土改工作团团长兼山东五莲实验县县委书记,直接参与解放区的土地改革和“三查三整”运动。
1949年5月,随军南下,先后担任华东局政策研究室农村组组长、华东局农委办公室主任、华东行政委员会民政局局长等职。
1954年5月,组织安排去东北支援重点工业建设,任哈尔滨电机厂厂长、党委书记。
1959年“反右倾”运动中,因坚持正确观点受到错误处分,下放到人民公社。
1961年11月,黑龙江省委给予甄别平反。
1961年1月起,先后任大庆炼油厂厂长、党委书记,大庆油田副总指挥。
1965年1月,调任中共沈阳市委书记处书记,分管工业。“文革”期间,遭受林彪、“四人帮”反党集团迫害,长期被批斗审查,两次下放“五七”干校。
1978年底调回浙江,先后担任中共杭州市委书记、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1983年4月起,兼任省委党史资料征集研究委员会(后改党史委员会)主任。
1985年6月离休后,仍继续担任这一职务,亲自主持和参与浙江党史的重大活动,由他主持建造的浙江省革命烈士纪念馆,被列为全国重点纪念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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