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用《政治生活》相关知识,说明党员干部应怎样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政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6-10-16
“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是中国共产党的执政理念,也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本质。
  “立党为公”是指中国共产党除了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外,没有任何的私利私求可言。其核心是“公”字,“公”是国家和民族的公共利益,全体人民的共同理想,全社会的公共事务等实体性含义与公平、公正、公开等程序性要求的统一性。
  对于我们党来说,“公”是指共产主义远大理想与阶段性奋斗目标的统一。现阶段中国共产党最大的“公”就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和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立党为公,就是党的理论路线和方针政策以及全部工作都要反映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体现国家和民族的共同利益、全体人民的共同理想。
  “执政为民”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政权是人民的政权,权力是人民赋予的,中国共产党会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其核心是“民”字,在当代中国,“民”就是最广大人民,包括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中国共产党来自于人民,植根于人民,服务于人民。执政为民,就是党的理论路线和方针政策以及全部工作,必须以最广大人民的利益为根本出发点和归宿点,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落实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要求党员干部必须切实转变作风。要特别针对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把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落实于党的作风建设,通过作风转变落实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要能够面向群众想民情。积极深入基层,特别经常到最困难的地方去,到群众意见多的地方去,到工作推不开的地方去。要能够不图虚名说实话。纠正“只图虚名、不务实效”的坏作风,实事求是反映社情民意,扎扎实实为群众谋利益。要能够心想发展办实事。坚定不移地把党中央精神与本地实际结合起来,不断探索适合本地发展的新思路、新办法,帮助群众发展事业,切实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实际问题。有了爱民之心,群众就会支持党的工作;有了群众的支持和参与,党所关心的问题就能够迎刃而解;有了群众的建设热情,才能调动起发展党的事业的强大力量。胡锦涛指出:“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不能停留在口号和一般要求上,必须围绕人民群众最现实、最关心、最直接的利益来落实”。“群众利益无小事。凡是涉及群众的切身利益和实际困难的事情,再小也要竭尽全力去办”。每一位党的干部都应经常想一想,参加革命是为什么?现在当官应该做什么?将来身后应该留点什么?把这些问题想清楚了,想正确了,才能做到一身正气,堂堂正正。
  落实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要求党员干部必须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世界观。党的干部的权力来自人民。在社会主义中国,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不仅是社会财富的主人,而且也是国家权力的主人。党的干部只有树立了正确的权力观,才能始终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得到人民群众的支持和拥护,我们党的执政基础才能坚如磐石。每个党员领导干部在行使手中的权力时,都要有强烈的党性意识和责任意识,使权力用于为人民服务。这就要求党员干部切实弄清楚为谁掌权、如何掌权的问题。权力观,说到底是个世界观。世界观问题是个根本问题,世界观不正确,就不可能有正确的权力观。解决世界观问题,就要注重在实践中认真学习;就要严于律己,加强修养,提升境界;就要主动投身于火热的人民群众实践;就要自觉地同各种不正确的思想观念作斗争。“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无论什么时候、什么情况下,都做到清正廉洁、牢记职责、不辱使命。
  总之,共产党员在执政条件下能否保持先进性,这是重大的历史性考验。中央决定在全党开展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就是为了使全体共产党员真正做到牢牢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使我们党永葆生机和活力,团结和带领广大群众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上,不断从胜利走向胜利。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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