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气罐使用年限一般是多少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5-08-19
您好!煤气罐允许使用的最长年限是15年。煤气罐的正式名称叫“液化石油气钢瓶”,钢瓶里装的不是煤气(一氧化碳),而是液化石油气(烃类)。为了让您知道更多使用液化石油气钢瓶的知识,现将《关于液化石油气钢瓶使用办法的通告》发布在下面。谢谢阅读!
为了加强气瓶安全管理,有效预防气瓶事故,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和《气瓶安全监察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从2014年1月1日起,凡是报废和过期的液化石油气钢瓶一律不得继续使用。现将使用液化石油气钢瓶有关要求通告如下:
  一、新钢瓶的购买与使用
  1、新钢瓶由气瓶充装单位统一购买,产权归充装单位所有。
  2、气瓶充装单位应及时对新购钢瓶办理使用登记手续,否则不得投入使用。
  钢瓶的租赁
  1、用户使用的液化石油气钢瓶应由气瓶充装单位提供,每只液化气瓶的租赁押金是150元。用户停止使用,可随时将钢瓶退还给气瓶充装单位,领回租赁押金。
  2、用户租赁气瓶每月付给气瓶充装单位2元租金。
  3、每4年一次的检验费由气瓶充装单位支付。
  二、用户自有产权气瓶的使用
  1、对于在用用户自有产权气瓶,用户应与气瓶充装单位办理产权转移手续,由充装单位办理气瓶使用登记手续后,方可使用。
  2、报废气瓶按照每只30元由气瓶充装单位定点收购。
  气瓶检验
  1、液化石油气钢瓶的检验周期应按国家有关标准执行。气瓶充装单位应当在气瓶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内对其实施定期检验。
  2、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使用超期未检或报废气瓶。
  3、气瓶充装单位应将回收的报废气瓶统一交由气瓶检验单位进行破坏性处理,严禁未经处理出售给其他单位或个人。
  三、报废气瓶的界定
  凡是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液化石油气钢瓶均属于报废气瓶,不得继续使用:
  1、对制造年限超过15年(使用期超过设计使用年限)的钢瓶;
  2、无任何制造标志或制造钢印标志不清楚的钢瓶;
  3、护罩用螺丝联接到瓶体的钢瓶;
  4、瓶体存在裂纹、鼓包、皱折、夹层和肉眼可见的容积变形等缺陷的钢瓶;
  5、瓶体存在弧疤、焊迹或存在可能使金属受损的明显火焰烧灼迹象的钢瓶;
  6、护罩脱落或其焊接接头断裂以及瓶体的对接接头出现裂纹的钢瓶;
  7、因底座脱落、变形、腐蚀、破裂、磨损以及其他缺陷影
  响直立的钢瓶;
8、瓶体上腐蚀处剩余壁厚小于设计壁厚的钢瓶;
  9、瓶体磕伤、划伤、凹坑处的剩余壁厚小于设计壁厚的钢瓶;
  10、其他不符合GB8334-2011规定的钢瓶。
第2个回答  2015-08-19
按照《气瓶安全监察规程》(质技监局锅发[2000]250号)和《液化石油气钢瓶定期检验与评定》(GB8334-1999)规定,2000年12月31日以后,液化石油气钢瓶的使用年限限定为15年。新钢瓶自制造日期起,前3次的检验周期为4年,第4次检验有效期为3年,50千克装的钢瓶检验周期是3年,未经检验的钢瓶不允许使用。而国家标准《液化石油气钢瓶》(GB5842-2006)规定“按GB5842-2006标准制造的钢瓶设计使用年限为8年,该设计使用年限并非为钢瓶报废年限,钢瓶报废年限由检验评定确定。”目前两个规定都在执行,前者规定液化石油气钢瓶的使用年限限定为15年,是指煤气瓶实行强制报废的期限;而后者规定的8年使用年限是对产品质量的保证期限,非强制报废期限,如果煤气瓶在使用8年后经过检测合格则仍可继续使用。
第3个回答  2015-08-19
煤气罐的使用年限是15年,每3年就应年检一次。应该是这样,现在新的煤气罐应该是橙黄的煤气瓶,不知道你们那里是怎样的。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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