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法规定的折旧年限

税法规定房屋折旧年限不低于20年那是不是说房屋可以按25年提折旧呢?对纳税有什么影响吗?

第1个回答  2009-08-30
新所得税法规定。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不能低于:
一、房屋建筑物,20年;
二、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其他生产设备10年;
三、器具工具家具(与生产活动有关的)5年;
四、除飞机火车轮船外的运输工具4年;
五、电子设备3年。
第2个回答  2019-03-25
固定资产折旧率与折旧年限相关,所以应该先确定折旧年限.
会计上没有明确规定固定资产应按多少年计提折旧,原则上说固定资产按几年计提折旧都不能说是错误的.
但是如果会计上的计提折旧年限和税法上的不一致时,年底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要调整,相对较麻烦,所以
最好是按照税法规定来计提.
税法规定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如下:
1,房屋、建筑物为20年;
2,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
3,电子设备和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以及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
残值率一般为5%。(内资企业5%,外资企业10%)
第3个回答  2008-08-18
对到是对,但建议你还是按20年提折旧吧
第4个回答  2008-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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