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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调整高寒补贴
高寒补贴
为什么没有企业单位?
答:
企业是否发放,由企业自主决定。政府部门无权制定企业的津
补贴
。
高寒
和高温
补贴
是多少摄氏度以上或以下?
答:
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季节
津贴
高喊
补贴
基本上每个城市都有,只要温度保持在特定度数以上都可以。详见国家制定的《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
高原
补助
属于福利性收入吗?是否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答:
类比
高寒
边境
津贴
,依据如下: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高寒边境地区津贴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 国税函发[1996]399号 文件规定:工作在高寒地区的职工,其工作、生活条件非常艰苦,为了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国务院批准发放了高寒边境地区津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职工个人取得的此...
为什么只有高温
补贴
而没有低温补贴?
答:
其实都是有的,只是高温因为南方和北方一样炎热,所以
补贴
比较普遍了,低温补贴目前只针对部分地区部分人员,并不普及而已。为什么会有高温补贴呢,是为了保证炎热的夏天,在高温(35度以上)条件下进行经济建设和企业生产活动的正常运作,每年的6-8月份发放
补助津贴
,是防暑减温的重要措施。我们的南方跟北方...
黑龙江黑龙江
司法警官职业学院老师有
高寒
费
补贴
吗?
答:
0451-88079117 0451-88079106这是学校的电话,直接问吧。
内蒙古
高寒补贴
的规定
答:
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依法享受岗位
津贴
。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高温津贴标准由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状况适时
调整
。
内蒙古
高寒补贴
政策
答:
含-25℃)以下
高寒
天气室外连续作业4小时(含4小时)以上的自治区行政区域内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劳动者。按照规定,内蒙古各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人员作业区域自然气候的差异适当
调整
区域高温高寒岗位
津贴
标准,但不得低于上述标准,不允许用人单位将高温高寒岗位津贴计入最低工资标准。
凉山州
高寒补贴
发放标准
答:
每月400至600元不等。1、
高寒
Ⅰ类地区为年平均气温0℃以下,年最低气温-50℃以下,冬季时间超过8个月的地区,高寒Ⅱ类地区为年平均气温5℃以下,年最低气温-30℃以下,冬季时间超过6个月的地区。2、在高寒Ⅰ类地区工作的员工,施工冬季期间可享受30元/天的
补贴
,在高寒Ⅱ类地区工作的员工,施工冬季...
在高海拔地区服兵役五年转业到地方工,作退休该亨受
高寒
地区
补助
吗
答:
没有。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后退休的人员,不再执行原退休费加发政策。为做好政策衔接,就符合国家政策规定的部分工作人员原按月加发退休费
调整
为退休时发放一次性退休
补贴
。2014年9月30日及以前已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劳动模范或有重大贡献的高级专家等荣誉称号并符合国家和省原提高基本退休费计发比例...
劳动法有没有规定低温作业有低温
津贴
答:
劳动法里没有低温
津贴
,但是《最低工资规定》里有。根据《最低工资规定》第十二条 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在剔除下列各项以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一)延长工作时间工资;(二)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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