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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留用地怎么用
广东省征收
农村
集体
土地留用地
管理办法的第七条
答:
对在征收集体经济组织
土地
时难以一并安排解决
留用地
的,对留用地实行指标管理。各地级以上市、县(市、区)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要建立留用地指标管理台帐,以村为单位,对留用地的用地指标核定、
使用
、调剂、注销等实行动态管理。被征地
农村
集体经济组织可以将不同征地项目安排的留用地指标累计合并使用,报批用地...
征地补偿回拔地的标准是什么
答:
征地补偿 回拔地的标准是什么
留用地
是依照现行征收土地政策规定,在实施征收土地时,按一定比例划回给集体作为解决村民生产生活出路问题。回拨地只是叫法不同。
农村土地
征收 赔偿标准 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构成。 一、土地补偿费 土地征收的土地补偿费是
如何
计算的呢?土地...
求《广东省征收
农村
集体
土地留用
管理办法(试行),粤府办(2009)41号文...
答:
已经是集体所有性质的
留用地
,
农村
集体经济组织申请将该留用地征收为国有
土地
而
使用
的,不再安排留用地,也不折算货币补偿。第四条 留用地选址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城乡规划;(二)各地级以上市、县(市、区)人民政府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共同协商确定;(三)根据产业...
农村留用地
属于国有或集体
土地
答:
集体
土地
。
广东省征收
农村
集体
土地留用地
管理办法的第十一条
答:
违反本办法第八条第四款规定,擅自转让留用地用地指标的,县级以上
土地
行政主管部门不得为其办理使用该留用地用地指标审批手续。违反本办法第九条第二款规定和第十条第一款规定,擅自将留用地分配给本村村民,擅自转让、出租和抵押
留用地使用
权的,县级以上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不得为其办理该留用地权属变更等...
广东省征收
农村
集体
土地留用地
管理办法的第十条
答:
留用地
安置不影响征地补偿,不得因实施留用地安置降低征地补偿标准。
说说什么是安置
留用地
?
答:
深入探讨:安置
留用地
的本质与改革 安置留用地,如同一座城市发展的守护者,它诞生于
农村
集体
土地
征收后的特殊环节,旨在为被征地农民提供保障,确保其权益不被忽视。在南宁这样的城市扩张中,它不仅孕育了安置房,还催生了一股独特的现象——三产房。安置房并非人人可得的特权,它专为被征地农民预留,...
破解城乡二元
土地
制度格局的建议
答:
(三)集体建设用地进入市场的地方探索 除了珠三角和长三角地区以外,我们看到,这些年集体建设用地进入市场的地方探索实际上一直没有停过,这里有国土资源部的试点,也有地方的自主创新。主要有三种模式: (1)
留用地
进入非农集体建设用地的市场。背景是在国家低价征收制度下,大片的
土地
主要通过征地转向非农建设用地,但是由于征...
农民对
土地
有哪些权利
答:
2、征收土地时被征收人的财产权包括土地所有权;
土地使用
权;农地附着物所有权;征用土地获得补偿权;拒绝交地权;获得
留用地
权;建设用地入股权;恢复耕种权等。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以书面形式告知被征地
农村
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告知后,...
广东省征收
农村
集体
土地留用地
管理办法的第九条
答:
留用地使用
权出让、转让、出租或作价入股、出资与他人合作、联营等形式用于经营性项目和工业用地的,应当参照国有
土地使用
权公开交易的程序和办法,通过土地交易市场招标、拍卖、挂牌等方式进行。但本
农村
集体经济组织全(独)资注册成立的公司、企业
使用留用地
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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