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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地区企业所得税可以不汇总纳税吗
分公司必须由总
公司汇总
申报
缴纳企业所得税吗
?
答: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
跨地区
经营
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
征收管理办法 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7号)第二条以及第三条规定,除另有规定外,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跨地区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分支机构,需要
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
,实行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缴、汇总清算、财政调库。因此,除...
分公司的
企业所得税
必须在总公司
汇总缴纳吗
?
答:
不一定
,如果分公司和总公司不在同一县市,一般税务要求分公司单独申报纳税的,如果企业去申请了汇总申报,才并入总公司一起申报纳税
分公司独立核算还需要总
公司汇总缴纳吗
视频时间 01:51
独立核算的分公司的
企业所得税
也必须和总公司
汇总缴纳吗
?
答:
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
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的,应当汇总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
。同时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7号第二十四条规定,以总机构名义进行生产经营的非法人分支机构,无法提供汇总纳税企业分支机构所得税分配表,也无法提供文件第二十三条规定的相关证据证明其二级分...
跨省总分
企业所得税
如何申报
缴纳
?
答: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
跨地区
经营
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
征收管理办法的公告》(2012年第57号)第二条、第三条和第四条的规定,居民企业在境内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如果该分支机构具有主体生产经营职能,则该分支机构的企业所得税需要汇总纳税。同时根据第五条的规定,新设立的分支机构在设立当年...
总
公司
在北京,分公司在沈阳,
可以
办理跨省
汇总缴税吗
?如何办理?流程是什 ...
答:
总公司在北京,分公司在沈阳,不能办理跨省
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
,分公司企业所得税在沈阳就地缴纳。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
跨地区
经营
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
征收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57号):第三条 汇总纳税企业实行“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缴、汇总清算、财政调库”的企业所得税...
什么
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
答:
此外,
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
还可以有效地平衡各分支机构之间的税负。由于不同
地区
可能存在税收政策的差异,分支机构的经营环境、盈利水平也可能不同,其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也可能存在较大差异。通过汇总纳税,
企业可以
根据自身情况对各分支机构的税负进行合理调整,从而实现整体税负的优化。在实施汇总纳税企业所...
跨地区
经营
纳税企业所得税
申报规定解析
答:
不适用此类核算办法。
跨地区
经营
汇总纳税企业
实行“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缴、汇总清算、财政调库”的
企业所得税
征收管理办法。包括:企业总机构统一计算包括企业所属各个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场所在内的全部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额;总机构、分支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都有对当地...
跨地区
经营
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
征收管理办法
答:
法律分析:跨地区经营
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
征收管理办法,一、关于总机构不向分支机构提供企业所得税分配表,导致分支机构无法正常就地申报预缴企业所得税的处理问题。 二、关于实行
跨地区汇总纳税
的
企业能否
核定征收所得税的问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三条 居民企业应当就其来源于...
分公司与总
公司不
在同一地方,
可以汇总纳税吗
?
答:
分公司
不
在同一地方,如果是非独立核算的,各种税务可以由总
公司纳税
,如果是独立核算的,除了
企业所得税
,其他各种税务需要由分公司独立申报。实行
汇总缴纳
,表面上看只是税收征收办法的改变,但由于汇总缴纳允许各个机构的盈亏相互抵补后缴纳所得税,部分减少了
汇总企业
的应纳税额,其实质是给予
汇总纳税企业
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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