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赌场提供劳务帮助、领取固定工资,是否构成开设赌场罪共犯?答:上述两个案例,是利用赌博机开设赌场的案件,第一个案例的当事人是仅提供劳务,与组织赌博活动没有直接关联,第二个案例的当事人是参与管理,但没有领取高额工资,他们的工资都是3千元,应该是当地一般工资水平,没有过高,都符合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四、从案例看“领取高额固定工资”的认定(一)广西壮族自治区靖西...
开设赌场500万流水判刑案例答:开设赌场,涉案金额100万,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有期徒刑 ,并处 罚金 同时没收用来赌博的赌金。 开设赌场罪 是指客观上是否具有聚众赌博、开设赌场、以赌博为业的行为。对于“开设”的含义,应当做广义理解,除传统的营业性地为赌博者提供场所,设定赌博方式,提供赌具、筹码,接受赌客投注,以供他人赌博外,在计算机网络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