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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税征收管理办法
土地使用税
实施细则全文
答:
第九条新
征用
的土地,依照下列规定缴纳
土地使用税
: 一、征用的耕地,自批准征用之日起满一年时开始缴纳土地使用税; 二、征用的非耕地,自批准征用次月起缴纳土地使用税。 第十条土地使用税由土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
征收
。
土地管理
机关应当向土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提供 土地使用权 属资料。 第十一条土地使...
土地使用税
是怎样规定的
答:
城镇
土地使用税
采用定额税率,即采用有幅度的差别税额,按大、中、小城市和县城、建制镇、工矿区分别规定每平方米土地使用税年应纳税额。具体标准如下:1、大城市1.5元至30元。2、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
征收管理
法》第一条 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
城镇
土地使用税
谁交
答:
由土地使用人交。由土地使用人交。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城市
使用土地
的单位和个人,为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所以应该是使用人承担。城镇
土地使用税征收
范围包括:1、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2、单位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以及...
呼和浩特市
土地使用税
答:
呼和浩特市城镇
土地使用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我市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收管理,堵塞征管漏洞,增加财政收入,根据税法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市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计税依据和适用税额:(一)征税范围是城市(包括市区、郊区)、县城、建制镇、工矿区。(二)计税依据是纳税人实际...
吉林省城镇
土地使用税
实施
办法
答:
及时向税务机关提供有关土地使用权属资料。第十二条
土地使用税
的
征收管理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暂行条例》和《吉林省税收征收管理实施
办法
》的有关规定办理。第十三条 土地使用税收入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省税务局负责解释。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一九九0年十月一日起施行。
土地使用税
怎么缴纳
答:
法律分析:城镇
土地使用税
的申报:纳税人首次申报城镇土地使用税前,应先在税务机关办理城镇土地使用税信息登记,填写《土地使用税信息登记表》。信息登记完成后,即可办理城镇土地使用税申报,申报时应填写《城镇土地使用税申报表》。土地使用税就是城镇土地使用税,是指国家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
土地使用税
如何
征收
答:
土地使用税
的
征收
时间:按《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城镇土地使用税实行按年计算、分期缴纳的征收方法,具体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如何分期缴纳应问一问企业的税务专管员);以出让或转让方式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应由受让方从合同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
宁夏回族自治区城镇
土地使用税
实施
办法
答:
入库期限最后一天如遇公休、假日,可向后顺延。第十三条
土地使用税
的
征收管理
,由土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暂行条例》和《宁夏回族自治区税收征收管理实施
办法
》及有关规定执行。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自治区税务局负责解释。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一九八九年元月一日起施行。
内蒙古自治区城镇
土地使用税
实施
办法
答:
第九条
土地使用税
的
征收管理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和本实施
办法
执行。第十条 本实施办法具体应用中的问题,由自治区地方税务机关负责解释。第十一条 本实施办法自1996年1月1日起施行。1988年11月23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发布的《内蒙古自治区...
南京市城镇
土地使用税
实施
办法
答:
第十五条
土地使用税
的
征收管理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暂行条例》规定办理。第十六条 本
办法
由南京市税务局负责解释。第十七条 本实施办法自一九八九年元月一日起执行。 南京市城镇土地分级 一级:指沿街道两则。 1.新街口广场:东至中山东路南北侧75、76号;南至中山南路东西侧81、130号;北至中山路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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