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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所地是不是经常居住地
经常居住地
的认定
答:
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
,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第七条 当事人的户籍迁出后尚未落户,有经常居住地的,由该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其原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
住所地
”和“
经常居住地
”如何界定?
答:
”所以说,
“住所地”一般来说是登记的地址,而“经常居住地”一般来说是实际居住的地址
,具体界定依据法律规定。
经常居住地
的认定
答:
【法律分析】:公民离开住所地最后连续居住一年以上且作为其生活中心的,为经常居住地
。但公务、劳务派遣、就医等情形除外。 公民由其户籍所在地迁出后至迁入另一地之前,无经常居住地的, 仍以其原户籍所在地为住所。【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 ...
经常
居所与
住所不
一致的,什么视为住所
答:
经常居住地与住所地不一致,应当是以经常居住地为住所
。这是民法典规定的。“经常居住地”应当理解为连续居住1年以上的居住地,并有长期居住目的的。如果公民由其户籍所在地迁出后,尚未迁入另一地,又无经常居住地的,仍应以原户籍所在地为住所。一、住所和居所的区别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1、定义有...
经常居住地是
指
答:
由原告
住所地
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
经常居住地不
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经常居住地
的法律规定
答:
公民的
经常居住地是
指公民离开
住所地
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务、劳务派遣、就医等情形除外。 公民由其户籍所在地迁出后至迁入另一地之前,无经常居住地的,仍以其原户籍所在地为住所。法院对于经常居住地的认定:1、被告必须在该地住满一年;2、一年时间必须是连续的,不能中断;3、到...
居住地
指的是哪里
答:
法律分析:“居住地”是公民连续居住一定合理期限的。居住地就是居住的地方。在法律上,户口所在地叫
住所地
,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叫
经常居住地
。不满一年的地方当然就叫临时居住地或暂住地。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三条 被告人的户籍地为其居住地。...
居住
地址是指什么地方
答:
法律分析:居住
地是
公民连续居住一定合理期限的地址,在法律上户口所在地叫
住所地
,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叫
经常居住地
。不满一年的地方叫临时居住地或暂住地。公民离开住所地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为经常居住地,但住医院治病的除外。公民由其户籍所在地迁出后至迁入另一地之前,无经常居住地的仍以其原...
原告
住所地
与原告
经常居住地不是
一个概念吗?
答:
不是。住所:户籍所在地为住所。经常居地住时,是指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如果是外出求医,则就住的医院不算。在打官司的时候,这个涉及到地域管辖的问题。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
住所地
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
经常居住地
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
住所地
与
经常居住地不
一致,如何认定
答:
一方面要判断当事人是否相对持续居住一年以上,另一方面要看当事人是否主观上有将该地区作为生活中心的居住意图。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
住所地
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
经常居住地
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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