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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医疗保险实施办法
上海
2023年7月1日新的
医保
政策是什么
答:
上海市
人民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了《健全上海市职工基本
医疗保险
门诊共济保障机制
实施办法
》(沪府办规〔2021〕18号)关键亮点一:2022年7月1日起,分步扩大个人账户使用范围。个人账户可以用于支付参保人员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以及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
上海市
城镇职工基本
医疗保险办法
答:
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
医疗保险
费,除按本
办法
第十一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计入个人医疗帐户外,其余部分纳入统筹基金。第十条 (个人医疗帐户的建立)
市医保
中心在用人单位办理基本医疗保险登记手续并按规定缴纳医疗保险费后,应当为职工建立个人医疗帐户。第十一条 (个人医疗帐户的资金计入)在职职工缴纳的基...
2023年
上海医保
门诊报销政策
答:
上海市医保
门诊报销政策如下:根据《健全上海市职工基本
医疗保险
门诊共济保障机制
实施办法
》(沪府办规〔2021〕18号),从明年7月开始,上海市的普通门诊报销起付线标准将下调,同时提高门诊报销比例。具体来说,在职职工起付线标准调整为当年划入本人医保卡金额+500元,比之前下调1000元。退休人员起付线以200...
上海市
职工基本
医疗保险办法
答:
为了保障职工基本医疗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
上海市
贯彻<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
医疗保险
制度的决定>的
实施
方案》,制定本
办法
。第二条 (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用人单位”)...
上海市医疗保险办法
答:
职工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后,可领取养老金的当月,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
医疗保险
费计入其个人医疗帐户的部分,按照其在职最后一个月的计入标准计入;其医疗费用的支付,按照退休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规定执行。本
办法
施行前已按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退休人员,不受本条规定的限制。扩展阅读:...
上海市
城镇职工基本
医疗保险
综合减负
实施办法
答:
根据市医保局
沪医保
[2004]126号《上海市城镇职工基本
医疗保险
综合减负
实施办法
》的有关精神,现制定操作细则如下:一、关于综合减负的范围参保人员享受上海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期间发生的自负医疗费用,包括个体从业、自由职业人员中按14%比例缴纳医疗保险费期间发生的自负医疗费用,纳入综合减负的范围。二、...
上海
退休
医保
自负段标准
答:
年自负医疗费累计超过其年养老金40%以上的部分。法律依据:《
上海市
城镇职工基本
医疗保险
综合减负
实施办法
》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切实解决部分参保人员自负医疗费的特殊困难,实施与参保人员年收入挂钩的医疗保险综合减负(以下简称“
医保
综合减负”),制定本实施办法。
上海市医保
报销新规定2023年最新政策
答:
上海市医保
报销新规定2023年最新政策具体如下:1、在职职工报销比例:(1)门诊、急诊待遇:起付线,1500元。参保人看病就医超出1500元部分,才可以走医保报销;(2)住院、急诊观察室留院观察待遇:起伏线起付线,1500元。参保人看病就医超出1500元部分,才可以走医保报销;2、退休职工报销比例:(1)...
上海
城镇职工基本
医疗保险办法
答:
《
上海市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行办法》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而《上海市城镇职工基本
医疗保险办法
》自2000年12月1日起施行。为了弥补《上海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对各类违反基本医疗保险规定行为的法律责任设定得较为原则的不足。上海市制订了《上海市基本医疗保险监督管理办法》,已经于2011年1月...
上海市
城镇居民基本
医疗保险
试行
办法
的内容
答:
(一)具有本市城镇户籍,年龄超过18周岁的人员;(二)具有本市户籍的中小学生和婴幼儿;(三)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参照适用本
办法
的其他人员。第三条(管理部门)
市医保
局是本市居民医保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居民医保政策的制定和组织
实施
。各区、县
医疗保险
办公室负责本辖区内居民医保的管理工作。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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